邵陽新聞網6月28日訊(通訊員 楊清華 伍先安)6月25日,從邵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北塔交警大隊了解到,6月中旬以來,北塔交警從推進建黨100周年交通安保維穩(wěn)工作出發(fā),通過規(guī)范駕校教練車訓練線路,全力確保駕校學員培訓安全,不斷提升為群眾辦事水平。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學員是在駕校教練員監(jiān)護下上路行駛且較為特殊的交通安全參與者,是人、車、路交通安全要素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北塔區(qū)交警大隊十分關注的這個群體的安全出行。隨著建黨100周年交通安保維穩(wěn)工作的穩(wěn)步推進,為重點加強北塔區(qū)通城、寶慶、大地三所機動車駕駛人培訓學校教練車安全管理,北塔交警大隊從“我為群眾辦實事、我為安保見實行”的角度出發(fā),從6月上旬開始,大隊組織民警對轄區(qū)以上三所駕校機動車駕駛人技能教練車的訓練路線、時間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調研發(fā)現,隨著機動車、駕駛人的增加,原指定教練車訓練線路已不能滿足駕校訓練的需求,教練車也存在隨意變更訓練時間、線路的行為,給道路通行帶來了較大安全隱患。
為切實提高工作水平,北塔交警結合轄區(qū)道路交通管理實際,全面完善了駕校教練車培訓出行線路工作方案,6月11日上午,大隊集中約談了通城、寶慶、大地三所駕校安全負責人,對教練車上路訓練的有關安全問題進行了明確指出,并對訓練時間、線路進行了再次調整,按照調整要求,教練車可上路訓練路段為320國道、236省道、大應路、楊梽路、興隆街以及雪峰橋、資江二橋、桂花橋可通行;除魏源西路外,城區(qū)主次干道不得作為教練車訓路路段;值得特別注意的是,教練車可上路行駛的路段在學生上下學也不得進入路段訓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北塔交警大隊將不定期對轄區(qū)教練車上路訓練的時間、線路進行檢查,對違反規(guī)定的,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拒絕在非指定道路上學習駕駛,也歡迎廣大市民發(fā)現有教練車在非指定的路段訓練時,撥打舉報電話,交警部門將及時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