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wǎng)12月12日訊12月11日下午,新邵交警龍溪鋪中隊積極響應(yīng)上級集中整治行動要求,中隊全體民警職工在迎光鄉(xiāng)黃巖村路段設(shè)卡,對過往車輛進行重點違法行為的檢查。
14時30分許,檢查一輛牌照為湘E8T***小型普通客車的駕駛員彭某林時,聞到酒味,民警對其進行酒精含量測試,檢查結(jié)果為50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民警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對車輛進行暫扣,將駕駛員彭某林帶到隊里,彭某林持“B2”機動車駕駛證,給予注銷最高準駕車型,罰款1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
新邵交警溫馨提示:為了家人和社會的安寧,請各位駕駛員朋友做文明司機,開文明車,喝酒別開車,開車別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