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11月7日訊1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改草案)》在中國人大網公布,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
此次公務員法修訂草案調整完善了公務員職務、職級以及分類管理等有關規(guī)定。另外,在獎勵原則、獎勵情形、津貼補貼、加班補助等規(guī)定中都進行了相關調整和完善補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時期,公務員法草案的修改正是適應了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順應了公務員制度的創(chuàng)新要求。公務員法的進一步完善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利于廣納群賢、人盡其才,形成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有利于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治國理政干部隊伍。
同時,修訂草案還調整充實了從嚴管理干部的有關規(guī)定,進一步扎牢了從嚴管理公務員的制度籠子。它通過對各級領導干部在內的廣大公務員高標準嚴要求的制度考核,著眼于加強對公務員的管理監(jiān)督和激勵保障,有利于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fā)展觀和政績觀;有利于不斷地改進管理干部的方法,切實保障黨的政策、方針落實到位;有利于促進管理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
公務員法以法律作為公務員制度落實的堅實后盾,用好了激勵與約束這兩把“尺子”,就必將進一步推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發(fā)展,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