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訊(通訊員 唐東風 李龍行)8月22日上午,邵陽縣拘留所內進行了一場別開生面的民事審判,被拘留人員劉某是這場官司的原告。庭審結束后,他為自己訴訟權利的保障,對拘留所干警和庭審法官表示了感激之情。
近年來,邵陽縣拘留所十分重視被拘留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時、準確地掌握每位被拘留人的思想動態(tài),對癥下藥,因人施策,盡力化解被拘留人的負面情緒,保護被拘留人的合法權益,使被拘留人自覺、平靜地服從管理,接受教育,確保了拘所的有序、文明和安全。
8月15日,劉某因故意損壞財物和毆打他人被邵陽縣公安局分別決定行政拘留5日、15日,合并執(zhí)行行政拘留20日。管教民警見其情緒焦慮,馬上對其進行入所教育,安撫其情緒。稍后,所領導專門找他談話,了解到他為原告的一個行政訴訟案子定于22日開庭,而他9月初才能出去,他因此焦慮不安。所領導馬上和邵陽縣人民法院聯(lián)系,經充分溝通和協(xié)調,法院決定把這個案子放到拘留所開庭。拘留所馬上按法院的要求,將會議室布置成審判庭,添置了設備,修繕了燈光和空調,使案件如期開庭。和劉某同村的數(shù)位村民參加了旁聽,見證了這次特別的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