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訊(通訊員 喻無瑕)11月12日,隆回縣召開會議部署縣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自2016年1月1日起,縣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范圍包括東至白竹橋,以伏龍江為界,沿伏龍江向下游延伸至南山、集材、寺山村;南至滬昆高速公路,延伸至小江河以東縣城建城區(qū);西至赧水河、辰河交匯線,銅盆江大橋以東;北至銅盆江、茶山(花六公路與一職中交岔路口)、蔭山和紫溪(九龍路以北100米、隆灘公路至金門岔路口以東)等村(居)。
對在縣城禁炮區(qū)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的,除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外,將通過媒體實行公開曝光。對縣城禁炮區(qū)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任何公民有權制止和舉報,對用取證方式(拍照、攝像等)投訴的首位舉報人,在舉報查實后,按每次200元的標準予以獎勵。投訴舉報電話為:0739-816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