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長安網11月27日訊(通訊員 魏國富 袁昕)11月25日,隆回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賀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濫伐林木一案,經隆回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后當庭宣判,賀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并判令賠償毀壞國家公益林造成的生態(tài)服務功能損失費17985.91元、生態(tài)修復費7720元,承擔專家評估費5000元,合計30705.91元,責令賀某在縣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2019年9月至12月,賀某在組織隆回縣灘頭鎮(zhèn)祝家桃林村石子嶺直改水項目施工過程中,違反土地管理規(guī)定,超批準范圍非法占用林地開墾梯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53.7畝林地被毀壞,其中有2.2畝國家級公益林。其行為破壞了生態(tài)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該案是隆回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首例公益訴訟案件,是檢察機關忠實踐行生態(tài)公益保護的具體體現。通過辦案達到了公益挽損、震懾懲戒、警示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