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wǎng)5月24日訊(通訊員 唐梅妍)為方便人民群眾訴訟,真正做到聽民聲、紓民憂、解民困,近日,洞口縣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曾小柏、袁桂容走進鄉(xiāng)村地頭,對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進行調處,妥善緩和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
案件起因為原告付某與被告雪峰街道村委會、第三人付某1、付某2、付某3、付某4、付某5、付某6均系同組村民,原告付某稱被告村委會錯誤將原告承包經營的土地違規(guī)劃給六位第三人,故訴至法院請求第三人退還田地、賠償損失。
該院審理案件后,考慮原告和第三人均系同村村民,且庭審時雙方對承包的土地依然爭議較大,決定到村里調查核實。5月18日,該院民二庭法官曾小柏和袁桂容會同雪峰街道經管站負責人、村委會及其所在村組了解情況的老組長、老黨員在村委會召開了現(xiàn)場會。
通過現(xiàn)場會了解到,2000年-2001年,洞口縣委縣政府對原大田責任制進行調整;2017年,洞口縣委縣政府重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確權,因原告和第三人土地爭議,相關部門為核實并糾錯,原告及第三人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沒有頒發(fā)。袁桂容法官將了解到的情況告知原告和第三人,同時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使原告原本激動的情緒逐漸穩(wěn)定。
土地糾紛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牽涉搭配三農問題在不同時期的政策變化,加之復雜的歷史遺留因素,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化解。下鄉(xiāng)調查調解當天,雖然天空下著傾盆大雨,帶著些許寒意,但該院民二庭法官力求以理服人、以案釋法的工作態(tài)度,讓當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溫暖,化解了當事人心中的怨氣和矛盾,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